信息公告

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光学器件搬迁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2018-12-04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光学器件搬迁及扩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光学器件搬迁及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搬迁及扩建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439号厂房
    建设概况: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光学元器件(含镀膜)、光通讯器件、光模块、光电仪器等。公司原址位于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扬清路6号B幢3楼,现因需要扩大生产场地规模,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建设光学器件搬迁及扩建项目,搬迁至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439号厂房(租用苏州市盛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现有部分厂房)。项目搬迁后具有年产500万个光学棱镜、1000万个光学透镜、500万个硅透镜、1000万个通信滤光片、500万个光器件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439号厂房 
    联系人:秦明海 
    联系电话:1381279683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04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62794805 
    电子邮箱:364651822@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12月3日

    附件: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光学器件搬迁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